法院判处了离婚但一方坚决不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为什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就要判决离婚吗?哪些情况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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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院判处了离婚但一方坚决不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为什么?
  2.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就要判决离婚吗?哪些情况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院判处了离婚但一方坚决不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为什么?

如果把“强制”理解为判决离婚,那法院肯定是有权利判决双方离婚的,但前提是,法院已经认定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

如果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坚持离婚的,那只能选择一个离婚方式,就是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个方式,第1个方式是协议离婚,就是我们大家所说的自愿离婚,只要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即可。

第2个方式就是起诉离婚了,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比方说像刚才所说的那种情况,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那想离婚的一方只能选择起诉离婚了,作为起诉离婚的原告,要积极搜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了,比方说,家暴的证据,对方与他人同居的证据,遗弃、虐待的证据,因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有了以上的证据,法院在第1次才可能判决双方离婚,当然这些证据最终法院还要去认定,是否能够达到证明双方感情却已经破裂了,如果上述的证据达到了这种标准,法院就会判决双方离婚。

原告去法院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的同意,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也不需要被告的同意,他和协议离婚明显的区别就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同意才可以,那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是不需要被告同意的,所以说有些朋友存在了这样的误解,他担心一旦他去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就没办法判决双方离婚了,其实不是这样的,法院认为你们双方已经感情破裂的,就可以判决你们双方离婚,是不需要被告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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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这种情况,如果一方坚持不愿意离婚,另一方想要离婚的话,那么双方只能选择去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由法院来判决离婚的,当然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则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以及双方离婚的离婚的意愿。

虽然一方不愿意离婚,但是另一方肯定是坚持要离婚的,否则双方也不会走到离婚的这一步。

那么想要离婚的一方,就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如果这方面的证据充分,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或者双方有一些法定判离的一些理由,比如一方有出轨,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或者双方分居已经达到两年以上,这种情况下,法院判离的速度都会比较快。

所以不叫法院强制判离,而是法院要根据双方的情况来进行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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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处了离婚但一方坚决不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为什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就要判决离婚吗?哪些情况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第1张图片-广州律师

一般离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协议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另外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起诉之后,法院经过开庭审理符合离婚法定条件的,会判决离婚并就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及孩子抚养权等问题一并解决。根据法院审理离婚案司法实践来说,起诉离婚的,开庭时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双方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第一次判决书出具六个月后可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即使一方仍不同意离婚也会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你只需要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效的《判决书》去你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无需对方到场也无需强制执行!如果判决书里面有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那确实需要去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房产也是拿上离婚证、判决书、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去房管局办理晰产登记,有分割的那也得申请法院执行。希望我的建议帮到你[呲牙]


男女双方有一方起诉解除婚姻关系。另外一方如果答辩不同意离婚。法官会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是否解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影响法官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主要因素是:男女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实破解,而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具体什么因素可以判定感情是否破解呢?例如:长期分居;家庭暴力;严重刑事犯罪等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就要判决离婚吗?哪些情况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我们看该条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还是比较苛刻的。比如,婚外情不是必然就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只有在对方有重婚和同居的情形下,法院才会支持离婚的请求,而像一般的婚外情如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等,法院一般不会据此判决离婚。在大部分涉及婚外情的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一般只能证实对方存在婚外情行为而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往往很难达到判决离婚的目的。

那很多朋友会问,是不是没有以上情形的证据就离不成婚?

其实不然。以我团队办理的离婚案件数据统计,每年几百件离婚案最后没有离婚的案件只是个位数。如何在没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证据就能顺利离婚成功,我团队通过办理大量案件积累了一些实务经验。

《婚姻法》对认定应当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作出规定,第32条第3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准予离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院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比如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的,都可以判断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且出现上面的情况,法院一般就会作出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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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问题及邀请,大白律师回答如下请参考。

首先明确一点,不存在离不了的婚。

一方不同意的,只能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的标准是:夫妻感情却已破裂,并无和好之可能。

如何判断夫妻感情却已破裂: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4款还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婚姻法列举了以上六种准予离婚的具体标准。针对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参照《具体意见》规定,主要包括婚后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并且难以治愈的;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尚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一方被依法判处较长徒刑,或者因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等情形。另外,对于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的,根据《具体意见》规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可判决离婚。因此,对于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不必申请宣告失踪,直接按照上诉程序判决准予离婚。

具体请参考我之前写过的一个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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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起诉离婚强制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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